12月21日,校党委召开常委会议,宣布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岳澎同志的任命决定,根据晋干字〔2018〕535号和晋政任〔2018〕46号文件通知,岳澎同志任我校党委委员、常委、副校长。党委书记姚纪欢代表党政领导班子表示,岳澎同志任职决定是省委省政府对我校领导班子力量的进一步加强,坚决拥护省委省政府决定,热烈欢迎并全力支持岳澎同志的工作,同时希望岳澎同志尽快熟悉情况,努力工作,不负众望。岳澎同志表示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学习、尽快适应,认真履职、敢于担当,真抓实干、锐意进取,公道正派、严格自律,为学校的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。<?xml:namespace prefix = o ns = "urn:schemas-microsoft-com:office:office" />